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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心理咨询室来访者须知
2017-03-23 20:18  

1、心理咨询室是学校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专门机构,由学校政教处负责管理。

2、本室服务对象是全体在校师生,实行免费服务。  3、为了方便管理和后续的跟踪咨询服务,来访者需真实填写姓名、所在班级、联系方式,这些个人资料只用于心理健康咨询室的存档,不会透露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4、本室为来访者保守秘密,因为是学校提供在服务,考虑到方便追踪以及跟系里联系,所以要登记真实姓名和系别班级。

5、一般情况下心理咨询不可能一次就会取得明显的效果或者彻底解决问题,它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来访者须对心理咨询老师的工作应充满信心与信赖,这是心理咨询获得成功的关键。

6、心理咨询是当事人与咨询师之间的一种专业性的人际互动,其效果产生于与咨询师的信赖关系之中,因此任何成功的心理咨询都需要当事人与咨询老师的直接交流,因此不可以代替别人咨询。

7、来访者应尊重工作人员,不得无理取闹或纠缠。来访者应明确需要咨询的主要内容,并愿意在心理咨询老师的帮助下努力调节自己的心理状态。如果对咨询效果不满意时,可以提出终止咨询。咨询师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咨询或者转介他人。

8、来访者需提前预约时间,预约时间确定后请准时到达咨询室,有事不能准时到达,需提前告知咨询师。

9、首次咨询15分钟,其他咨询50分钟为一个单位。来访者缺乏诚意或不负责任,心理咨询老师可随时终止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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