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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维修耗材使用管理办法
2017-06-08 17:54  

为加强学校宿舍维修耗材管理,保证有效供给,切实减少浪费,提高利用效率,确保宿舍内各项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宿舍维修耗材的内容

宿舍维修耗材指除宿舍主体工程以外日常工作应用中经常消耗的必需品,具体包括:灯管、门锁、窗户把手等。

二、宿舍维修耗材的管理

(一)宿舍维修管理科负责学校宿舍所需维修耗材的购置和组织。宿舍维修管理科建立耗材领用台账,登记耗材的购进与发放领用,并定期进行总结。

(二)仓库保管员应在年初做出所需宿舍维修耗材的型号、数量等预算,并报宿舍维修管理科统一购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允许自行购买。

(三)维修人员所使用的维修工具及宿舍维修耗材等均属学校公共维修设备,任何人不得私自留置家中或挪作他用。

(四)耗材因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的,由宿舍维修管理科统一负责维修或更换,如有人为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缴纳赔偿款后,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对于更换下来的耗材统一由宿舍管理维修科负责回收,并设置专用储存地,贴上明显标签。

(六)耗材入库存放要在通风、干燥的地方,防止泄露、雨淋和暴晒。

(七)对于特殊的维修耗材,应提前向宿舍维修管理科进行备案,以便购置和供给。

以上管理办法由宿舍管理中心进行解释并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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