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解除学业违纪处分提交本表时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见《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学生违纪的处理规定》(校字[2017]40号)
版权所有©唐山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地址:唐山市高新区156号唐山师范学院大学道校区南院1号楼 邮 编:063000 电话:0315-386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