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文件
院字〔2021〕45号
唐山师范学院专职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强对辅导员的教育和管理,正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辅导员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的通知》(冀教政体〔2017〕27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德育〔2020〕7号)及《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院字〔2020〕8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原则、方式及范围
专职辅导员考核以教育部《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和《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作职责与要求为内容,依据《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进行考核。
第一条 考核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师生评价与组织评定相结合。
第二条 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考核结果的审定。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人事处和各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共同组织实施。专职辅导员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院系考核与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条 考核范围
全体专职辅导员。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对专职辅导员的日常考核
对专职辅导员的日常考核由各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具体实施,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完成,下一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上报人事处。考核结果需由院系分党委(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公章,上报人事处,作为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依据。
第五条 对专职辅导员的年度考核
(一)学生工作部门考核:占25%。学生工作部组织各学生工作部门根据辅导员本人年度总结及辅导员的日常工作表现,结合辅导员参与完成的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二)学生测评:占20%。每名辅导员抽取两个自然班,采取不记名方式,对辅导员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内容见《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表》(附件1)。
(三)院系测评:占15%。通过谈话听取院系领导班子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每位辅导员日常工作表现的评价,结合院系领导班子填写的《唐山师范学院院系考核专职辅导员赋分表》(附件2)进行综合评分。
(四)辅导员职业能力考核:占40%。包括辅导员理论考核(笔试)、班情熟知、故事分享、特色工作四个方面,各占10%。其中,理论考核以笔试的形式,主要考核辅导员思想政治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理论水平;班情熟知主要考核辅导员对学生基本情况的掌握程度;故事分享根据辅导员与学生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主要考核辅导员关心、关爱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在实际工作中的共情能力;特色工作根据年内开展的特色工作的实际情况,主要考核辅导员的创新能力。
第四章 考核结果评定
第六条 考核等次
专职辅导员考核结果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专职辅导员总数的15%。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入职专职辅导员岗位不满一年或因挂职、产假、病假、事假等原因在岗工作不满一年者;
2.在辅导员日常工作、学生评奖、评优、资助、发展党员等教育管理工作中,遭到投诉且查证属实者;
3.在学校组织的辅导员学习、交流及例会等活动中无故缺勤两次及以上或经常迟到早退者;
4.学生中发生重大事件,辅导员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者;
5.“学生测评”未达到全校辅导员前50%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2.违背师德师风,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3.在辅导员日常工作、学生评奖、评优、资助、发展党员等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或违反相关规定者;
4.工作遭到投诉,情况严重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确属辅导员个人责任者;
5.学生中发生重大事件,未能及时协调、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6.“学生满意度测评”不合格率超30%者。
第七条 “优秀”档次确定办法
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前五名的院系将直接获得1个“优秀”指标。原则上该院系辅导员考核总评分第一的辅导员为“优秀”。其余“优秀”指标根据辅导员考核总评分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各院系辅导员“优秀”指标原则上不超过2个。
第五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八条 专职辅导员考核结果将作为享受辅导员岗位津贴的重要依据。
院系对辅导员的日常考核为合格者,全额发放辅导员岗位津贴,考核不合格者,停发下一个月辅导员岗位津贴。一年中有两个月日常考核不合格者,自下一个月起停发本年度辅导员岗位津贴。
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被列入下一年度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名单。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调离专职辅导员工作岗位,停发辅导员岗位津贴。
第九条 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授予“唐山师范学院年度优秀辅导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十条 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辅导员职务晋升、晋级、聘任、奖惩、进修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考核办法自行废止。
附件1:
唐山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辅导员姓名: 院系: 班级:
亲爱的同学:
您好!请您根据本年级(班)辅导员工作实际,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工作,对应表格中的考核指标,在相应的等级(分值)处打“√”。学生评分采取无记名形式。
序 号 |
评价项目 |
评 价 指 标 |
学生评价 |
优秀 10 |
良好 8 |
合格 6 |
基本合格4 |
不 合格 0 |
1 |
思想政治 教育 |
你的辅导员在熟悉学生个人和家庭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择业、交友、生活等问题做得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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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党团和班级建设 |
你的辅导员在培养学生骨干、推优入党、学生党支部及班团组织建设工作方面做得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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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业指导 |
你的辅导员在了解学生专业学习情况,开展专业教育、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组织开展学风建设方面做得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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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日常事务 管理 |
你的辅导员在做好新生教育、军训管理、毕业生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综合测评、奖、助学金管理工作;对日常事务提供咨询并指导开展宿舍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得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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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心理健康 教育与咨询 |
你的辅导员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心理筛查与疏导、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方面做得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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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网络思想 政治教育 |
你的辅导员在运用网络平台对学生进行教育、文化宣传以及解决群体性问题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互动方面做得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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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危机事件 应对 |
你的辅导员在控制稳定危机事件局面、及时了解上报信息以及组织安全教育等方面做得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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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 |
你的辅导员针对学生的就业指导、信息服务以及相关就业教育方面做得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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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理论和实践 |
你的辅导员在坚持加强自身素质和能力建设,掌握与工作相关的知识与技能,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方面取得的实际效果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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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解决学生 实际困难 |
你的辅导员在深入学生课堂、宿舍与学生沟通交流方面做得如何?在处理学生困难和问题方面做得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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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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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唐山师范学院院系考核专职辅导员赋分表
院系:(盖章) 被考核人: 领导签字:
考核 项目 |
考核 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计分办法 |
得分 |
工作作风 |
工作态度 |
热爱辅导员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人师表,作风廉政 |
3 |
根据辅导员平时表现,分别记3、2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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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 表现 |
热爱学生,品德高尚,积极主动投入工作 |
3 |
根据辅导员平时表现,分别记3、2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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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 |
计划总结 |
按时上报工作计划和总结,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3 |
计划、总结每缺一项扣2分,不按时上报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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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考勤 |
认真坐班,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等活动 |
5 |
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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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
各类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及时归档和上报 |
3 |
缺资料者扣2分,上报材料不及时,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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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活动 |
多形式开展理想信念、法制安全、纪律文明和心理健康等教育活动 |
8 |
根据辅导员平时工作开展情况,分别记8、6、4、2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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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工作 |
重视学生骨干培养,认真开展推优入党和学生党员培养工作 |
5 |
学生骨干培养视情况计1-3分;推优入党和党员培养视情况计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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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思政 |
积极研发大学生网络文化产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学生网络思政教育,积极监管网络舆情,并取得成效 |
6 |
积极研发网络文化产品,并在学生中产生一定影响视情况计1-3分;广泛开展网络思政教育活动视情况计1-3分;出现网络舆情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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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风建设 |
班级文化健全,纪律严明,上课出勤率高,无违纪现象,每月至少召开1次主题班会,并有记录 |
6 |
主题班会缺少一次扣1分;班级文化建设视情况酌情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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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 |
开展专业认知教育,学生学习成绩好,不及格率低,考风优良,无违纪情况 |
8 |
学生每1人次不及格扣0.1分;班级学风浓厚视情况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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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 |
帮助学生构建良好的宿舍环境,每周进宿舍2次以上,并有记录 |
6 |
缺少一次扣1分;学生宿舍卫生达标率不低于90%,每低1%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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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 |
熟悉并落实政策,掌握家庭困难学生情况,认真开展摸底、建档、复核工作,广泛开展宣传育人工作,选树励志成才典型 |
6 |
熟悉落实政策和情况掌握视情况计1-2分;摸底、建档、复核工作视情况计1-2分;资助育人工作视情况计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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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生 |
每周进教室2次以上;每周与学生谈心谈话5次以上,并有记录 |
6 |
缺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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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 |
定期排查学生心理问题,及时上报排查情况,及时并有效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
6 |
不及时排查和上报情况每次扣2分;不积极参加培训酌情扣1-2分;出现心理安全事故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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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活动 |
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出勤率高,秩序井然,精神面貌好 |
6 |
辅导员缺勤1次扣1分;学生缺勤1人次扣0.5分;秩序混乱酌情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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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获奖 |
所带班集体或指导学生获得各项表彰奖励 |
8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8、6、4分;省级分别4、2、1; 市、校级按省级减半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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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创新 |
理论研究 |
努力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主持与工作相关课题,积极参与辅导员精品项目和优秀案例建设 |
6 |
论文发表和课题结项赋分与校内职称评聘相同;精品项目或案例与学生获奖赋分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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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践 |
努力探索具有实际意义和推广性强的工作理念或工作方法,主持或积极参与辅导员工作室建设 |
6 |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主持计3分,参与者计2分;工作理念或工作方法在全校推广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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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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