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工作简报
2020-7(总第212期)
党委学工部主办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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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分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0】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度省级评优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5月14日-6月初,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19-2020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范围
2020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6)参评的本科生必须获得过2018-2019学年校级三好学生称号;参评的专科生必须获得过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或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的(1)-(5)条。
(2)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参评的本科生必须获得过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参评的专科生必须获得过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或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省级先进班集体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2)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3)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4)参评班集体必须获得2018-2019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4、其他评选条件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申报名额为省级三好学生29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8名,省级先进班集体4个。依据各系(院、部)和分校学生人数进行了名额分配,其中省级三好学生推荐名额见附件1;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本部推荐7名、分校推荐1名;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4个,在本部各系(院、部)推荐的班集体中产生。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省教育厅将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除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外,其班主任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系(院、部)、分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系(院、部)和分校的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起全面责任,保证评选各环节符合程序,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2、要实行四公开原则,即推荐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为确保质量,要坚持逐级评选的原则。
3、各系(院、部)、分校要准确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经各系(院、部)和分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推荐,最终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
4、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校班集体建设。先进班集体评选采取辅导员(班主任)述职,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每个系(院、部)至多推荐1个班集体参评。参加评选的集体需填写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册和推荐评审表(评审表一式两份,必须为A4纸型正反两面打印)。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5月22日下班前报学生处(电子版发到614258341@qq.com),述职时间待定,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5、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采取提交文字材料的方式进行。参加评选的个人要撰写述职材料(不超过1500字,一式七份,并附各类获奖和成绩证明材料),各系和分校至多推荐1名学生参与评选。参加评选的个人还需填写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册和推荐评审表(评审表一式两份,必须为A4纸型正反两面打印)。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2020年5月22日前报学生处(电子版发到614258341@qq.com),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6、各系(院、部)和分校要将拟向学校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的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省级三好学生名册和评审表(评审表一式两份,必须为A4纸型正反两面打印)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0年5月22日下班前上报学生处(电子版发到614258341@qq.com)。
7、各系(院、部)和分校要撰写个人和集体推荐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22日前报学生处,推荐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2。
8、凡不按照名册和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字、盖章的,不予评审。
9、学校组建评审委员会,并召开评审会。
10、报校领导班子审批。
11、经过学校相关会议审定后,按省厅文件要求公示推荐名单,有异议者可与学生处联系(联系电话:3863534)。
12、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
13、各单位要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加强我校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学校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不仅要取消评选资格,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在学生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学生处联系人:崔梦晨
联系电话:3863534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审表和名册
附件3:个人和集体推荐情况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