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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9-24 17:28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工作简报

 

201920(总第199期)

 

党委学工部主办 20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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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了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系(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在节假日前,深入到班级、宿舍和学生之中,对教室、宿舍、学生日常活动场所、学生日常行为和心理状态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将排查结果汇总留存备查。

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各系(院)务必在学生离校前,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并重温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学校要求各院(系)利用班团会等形式集中开展“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传销、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不法侵害、防邪教组织”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特别强调要开展防范大学生误入传销组织、非法校园贷等安全教育,大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揭露传销组织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方式拉拢、诱导、欺骗的手法,使学生认识到传销的欺骗性、危害性、非法性,打消靠传销发财的念头,形成主动抵制传销的舆论氛围,确保学生假期不参与传销、变相传销、非法校园贷等活动;对于“网络兼职”、“网络购物”、“网络中奖”、“网络传销”等新形式诈骗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在十月一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学生参与传销及校园贷情况排查活动,发现确实参与传销学生,要明确专门老师进行教育管理,并通知家长做好规劝、教育工作。各系(院)的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要有记录、有总结、留痕迹,保存可查资料。达到教育学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基本安全常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的效果。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等相关制度。

节假日期间学生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离校、返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未经准假擅自离校和无故不按期返校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严肃处理。严格执行节假日学生外出登记制度,提醒学生出行安全,如实告知去向,务必要保持与家长或辅导员(班主任)联系渠道的畅通;一旦受到不法侵害要机智果敢并立即报警;教育学生遇到问题,要保持头脑清醒,沉着冷静,切忌意气用事引发恶性事件。严禁各种形式的包车、租车集体出游;严禁任何集体和个人组织学生外出旅游。

四、密切关注学生动向,做好信息监控工作。

各系(院)要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具体留校或离校情况,统计好假期留校学生的信息及离校学生的去向、联系方式,防止学生失联情况的发生。按照学校的部署,安排好假期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值班,明确负责人;按要求将值班表上报学生处;要求学生工作人员假期要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出现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学生工作处和相关部门;学生返校后,按要求于第一天上课的上午10点前,以系为单位,上报学生返校情况。

具体工作要求。

各系(院)要进一步提高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时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结合自身特色细化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因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各系将校园贷摸排情况统计表及传销摸排情况统计表,务于926日前报给学生处崔梦晨老师,以便学校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学生处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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