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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09-06 17:27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工作简报

 

201919(总第198期)

 

党委学工部主办 2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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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唐山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唐山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及《唐山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申请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凡在上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1)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考试、考核不及格科目者;

3)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申请条件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3、凡在上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考试、考核不及格科目者;

3)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者;

4)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申请条件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一学年内,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资助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不得将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与学生学习成绩挂钩。严禁财政供养人员子女享受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3000元。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4、凡在上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1)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者;

2)留、降级者;

3)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者;

4)有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或有铺张浪费行为者;

5)提供虚假证明者。

四、推荐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的人数、金额及比例

1、我校向省推荐的国家奖学金总名额为27名,其中本科生名额25名,专科生名额2名,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

2、我校向省推荐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总名额为608名,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

3、我校向省推荐的国家助学金总名额为4430名,标准分为三档,其中一档为每人每年40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000元;三档为每人每年2000元。

4、推荐比例(见附件1)。

五、推荐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的时间及安排

196日—910日各单位组织进行评选,911-917日进行公示;

2918日上报推荐名单及材料;

3918日为校评审时间;

4919日—925日为校公示时间;

5927日为校上报时间。

六、推荐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的要求

1、各单位要向全体学生原原本本传达文件,切实落实好“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2、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初评工作。各单位要成立推荐评审小组,学工组组长任推荐评审小组组长,推荐评审小组要对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同时要将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3、此次推荐按照限额指标进行等额评审,不得随意增减名额。

4、推荐评审完毕后,各单位于918日上报一份《20182019学年度唐山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182019学年度唐山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及《20182019学年度唐山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34,表格在学生工作群共享里下载)。同时以规定格式上报国家奖助学金Excel电子表格、各单位评选结果的公示Word电子版。上报人:张妍。

5、要求被推荐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567,表格在学生工作群共享里下载,统一用新表),除签名处需手写,其他统一用打印版,不得擅自改变表格样式。上报时间913日,上报人:张妍。

6、资金到位后,各单位要专款专用,杜绝挪用、平分;同时要对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教育,做到资金使用合理,经举报有弄虚作假、搞分配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推荐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的组织领导和程序

1、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推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长:安文忠

副组长:刘金玲

员:唐福齐、徐铁红、王淑娟、蔡玉梅、常海龙、谷世海、王璐、张琮、马丽贞、李雪梅、李晓萍、张颖琳、张万山、霍翠红、姜德辉、马连营、闫敬、白玉海、袁森林、尚磊、姚爱红

办公室主任:蔡玉梅

2、推荐国家奖助学金按下列程序进行:

1)学生个人申请;

(2)班上推荐;

3)各单位初审;

4)教学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5)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6)学校评委委员会评审,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7)校级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

附件(请在学生处管理群共享下载):

120182019学年度唐山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配指标一览表

220182019学年度唐山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182019学年度唐山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20182019学年度唐山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7、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1

20182019学年度唐山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配指标一览表


附件1

2018—2019学年度唐山师范学院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配指标一览表

 

单位

国家奖学金名额

励志奖学金名额

助学金名额

本科

专科

生命科学系

1


26

180

经济管理系

1


39

254

教育学院

3

1

72

539

化学系

2


34

238

中文系

2


44

321

美术系

2


52

389

物理系

2


37

252

数信系

2


36

252

资管系

2


40

282

计科系

1


30

208

社会科学部

1


17

130

外语系

1


26

199

音乐系

2


46

327

史法系

1


25

192

体育系

2


30

213

玉田师范


1

32

347

滦州师范



22

107

合计

25

2

608

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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