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工作简报
2019—15(总第194期)
党委学工部主办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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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无遗漏,现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报送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送学生范围
全体在校生(包含全体2019级新生)。上学年已经申请过建档立卡资助的学生本学年要重新申请。
二、报送要求
学生需提交《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各单位负责审核原件,并填报《2019-2020学年唐山师范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明细表》(见附件二),《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台账》(见附件三),《2019-2020学年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补情况表》(见附件四),连同学生证明材料(只交复印件)报送至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在审核确定后,履行相关资助确认手续,上报省教育厅。身份证、扶贫手册等相关原件待各单位审核无误后退还学生。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14日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2019-2020学年唐山师范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明细表》无需报送纸质版,电子版excel表格发送邮箱34386399@qq.com,逾期不报视为没有新申请建档立卡学生。
四、填报要求
(一)完整填报学生家庭地址所在的市、县、乡(镇)和村的名称,确保学生家庭地址所在的市、县、乡(镇)和村之间的隶属关系正确。
(二)认真核实正确填写学生身份证号和姓名,确保身份证号和学生姓名一致。正确填写“学制”和“年级”,专接本按两年制填写,毕业班学生要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毕业班”。
(三)认真核实正确填写学生的应缴费用,教科书费按学生应缴费用填写(即书商提供的实际教材费用),如有学生自行在网络上或其他方式购买教科书的,请学生提供购买凭证,一并交到学生处(学校建议学生在正规渠道购书,并注意留存凭证);校内住宿费与大学生公寓村住宿费要分开填写。
(四)因各单位将学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学生审核结果不能按时反馈或审核未通过的,由各单位出具正式说明系领导签字盖系章后再次上报。
(五)9月14日之前不能按时报送和9月14日之后又有新增建档立卡学生的,请各单位自行收集整理建档立卡学生信息,不再统一报送,具体报送日期另行通知。
附件一:《2019-2020学年唐山师范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明细表》
附件二:《2019-2020学年唐山师范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明细表》
附件三:《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台账》
附件四:《2019-2020学年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