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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1(总第172期)关于报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的通知
2018-10-17 17:14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工作简报


201821(总第172期)


党委学工部主办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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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报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报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无遗漏,根据《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上报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的通知》(冀教资助便函〔201827号)文件精神,现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报送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送学生范围

全体在校生(包含全体2018级新生)。上学年已经申请过建档立卡资助的学生本学期要重新申请。

二、报送要求

学生需提交《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各单位负责审核原件,并填报《2018-2019学年唐山师范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明细表》(见附件2),连同学生证明材料(只交复印件)报送至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在审核确定后,履行相关资助确认手续,上报省教育厅。身份证、扶贫手册等相关原件待各单位审核无误后退还学生。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8922日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2018-2019学年唐山师范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明细表》无需报送纸质版,电子版excel表格发送邮箱34386399@qq.com,逾期不报视为没有新申请建档立卡学生。

四、填报要求

(一)完整填报学生家庭地址所在的市、县、乡(镇)和村的名称,确保学生家庭地址所在的市、县、乡(镇)和村之间的隶属关系正确。

(二)认真核实正确填写学生身份证号和姓名,确保身份证号和学生姓名一致。

(三)认真核实正确填写学生的应缴费用,教科书费按学生应缴费用填写(即书商提供的实际教材费用),如有学生自行在网络上或其他方式购买教科书的,请学生提供购买凭证,一并交到学生处(学校建议学生在正规渠道购书,并注意留存凭证);校内住宿费与大学生公寓村住宿费要分开填写。

(四)因各单位将学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学生审核结果不能按时反馈或审核未通过的,由各单位出具正式说明系领导签字盖系章后再次上报。

(五)922日之前不能按时报送和922日之后又有新增建档立卡学生的,请各单位自行收集整理建档立卡学生信息,不再统一报送,具体报送日期另行通知。

附件:

2018-2019学年唐山师范学院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明细表》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退役士兵

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和组织申请工作

1.积极宣传政策。各单位要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退役士兵学生尤其是新生及时知晓受助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避免出现退役士兵学生在上学数年甚至毕业后才知道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情况。

2.认真组织申请。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退役士兵学生申请资助。自愿提出申请的学生如实填写《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各项信息要填写准确规范,“学生本人签字”一项须由学生本人签字。

二、有关工作要求

1.资助政策要点

1)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学生不能享受资助;

2)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应征入伍国家资助政策或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如学生专科阶段享受过以上政策中的一种,其专接本后本科阶段不能再次享受;

3)非全日制教育不享受本政策资助。

2.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采取“先免后补”方式。学校在汇总申请学生信息后先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要先免收其应受助的学费,待财政部审核后,中央财政按程序将通过审核的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资金按财政渠道拨付给我校,一般于次年9月前后下达。我校在接到审核结果后(一般在当年12月中旬前后),对未通过审核的学生收取学费,对于已通过审核的学生应视同已缴学费,要避免对通过初审的学生先收取其应受助的学费,待接到中央财政拨款后再退还学生的“先收后退”做法。

3.可补报上一学年度即2017-2018学年度申请。补报需上报当年年度的申请表和汇总表,今年逾期未报的可转入明年执行。

三、材料报送

1.各单位通知到学生本人报送。请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及退役证复印件报送至学生处。

2.报送时间。各单位请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于20181012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处。



附件:

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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