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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6(总第167期)关于2018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06-25 17:10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工作简报


201816(总第167期)


党委学工部主办 201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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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院):

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管理和服务,引导毕业生感恩母校,展现良好精神风貌,保证毕业生愉快地踏上新的人生旅途,根据学校要求,请各系(院)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协调组织好毕业生的文明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届毕业生于629日可陆续离校。

二、注意事项

1、毕业生离校时,应继续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到安全、文明、有序。

2、离校前,应按学校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前夕,应珍惜同学友谊,更加注重团结。对过去或现时校园生活中发生的矛盾,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解决,或通过组织予以协调处理,不得有其它过激言行。

4、应继续自觉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教室、宿舍设施及其它场所的门、窗、玻璃等公共财物。禁止在墙壁、桌面等乱涂、乱写、乱画、乱刻。

5、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从楼上往下抛扔杂物、燃烧物品等。

6、离校期间,提倡举办有纪念意义的活动,勤俭节约,不搞大吃大喝,严禁酗酒滋事。

7、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人身及财产意外事故。

8、警惕非法传销等就业陷阱,安全就业。

三、关于毕业生离校宿舍方面的注意事项

1.离宿时间:毕业生均需于7 1日中午1200前离宿,请提前做好回家购票等准备。

2.离宿要求:毕业班学生要做好宿舍卫生,清点公共财物,经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宿舍后,如发生财物损坏,按价赔偿后以宿舍为单位由宿舍管理中心在“毕业生离校证”上盖章。

3. 凡验收合格的宿舍,该室不得再有人员居住,否则按违章留宿处理。

4. 因“毕业生离校证”宿舍一栏需提前盖章,请以班为单位,分别到院内宿管中心或公寓村管理办公室盖章,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待最后一名学生离宿时,宿管人员进行验收。

5. 学校宿管中心、大学生公寓村于7115:00,以宿舍为单位对所辖宿舍楼进行检查。如发现经宿管中心检查合格后又发生宿舍物品人为破坏的情况,一经查实所造成的损失由相关系承担,并在年终对系考核中减分。

6.已领到毕业证的同学,应按要求及时离宿。

希望全体毕业生自觉遵守,违者将按《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从严从速处理,处理决定归入学生本人档案,有工作单位的同时通知其工作单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缓发毕业证、报到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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