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工作简报
2016—9(总第125期)
党委学工部主办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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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教育月活动方案
各系(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引导学生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树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诚信形象,结合《唐山师范学院2016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校学字[2016] 26 号,现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引导学生树立诚信理念,养成“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诚信应考、诚信还贷、诚信立身”的良好习惯,做一名具有诚信美德的高素质大学生。
二、活动时间
5月11—6月25日。
三、活动内容
(一 ) 学生资助政策与诚信教育宣传。学生处将制作展板以橱窗的形式大力宣传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大学生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各系(院)以展板或条幅的形式开展诚信教育宣传。
(二)举办“国家资助 助我成才”主题征文活动,重点征集受助学生典型。
1.征文应紧紧围绕主题,抒发真情实感,弘扬诚信精神,体裁不限,题目自拟,篇幅2000字以内。要求内容真实,主题突出,格调高雅,文笔清新流畅,有真情实感。切忌空洞、笼统的理论性、一般性论述,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抄袭将取消参选资格)。各单位对作品进行初筛,选拔优秀作品上报, 大系(院 ) 报送征文至少10篇,小系报送征文至少5篇 (以学生数800人为限) ;
2.为提倡环保,征文一律以电子版报送,A4纸排版,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加粗;正文使用仿宋体小四号字,行距1.5倍。征文文末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所在院系班级、联系电话。征文文档命名以:系(院)-专业-姓名-题目;
3.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5月27日下午16:00前。征文电子版以系(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管理科。
(三) 举行与诚信签约活动。各系(院)组织全体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每名同学签订学生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双面打印,见附件),在诚信签约活动中,各单位要使每一位学生明确诚信教育活动的目的与意义,激发学生践行诚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诚信还款集中宣传教育。学校将发放《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一封信》,强化毕业年级贷款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
(五)召开诚信考试教育活动。
1、 举办大学生诚信教育班会。针对大学生在诚信缺失方面的突出问题,各院系要 以班级为单位 组织开展“诚信与大学生成才” 、“诚信考试” 等方面的主题教育班会。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学生诚信教育的各项措施,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试违纪处分条例和考试相关纪律要求,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充分的复习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各项考试。
2、积极发挥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各系(院)要做好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动员和教育工作,明确他们在复习迎考和诚信考试中的榜样示范作用,严格要求自己,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同学诚信考试,为树立优良考风做出表率作用。
3、推进“免监考”主题实践活动。提倡有条件的班级或个人申请参加免监考,各系(院)依据《唐山师范学院免监考实施办法》积极动员,提前谋划,做好免监考申报及教室安排工作,认真落实,切实提升免监考考试的影响力和育人效果。免监考申请表6月30日前交学生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一)各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和大学生诚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橱窗,横幅标语等宣传手段,努力营造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和“人人知诚信,处处讲诚信”的良好氛围。
(二)各系(院)要根据学校的活动安排,结合各单位特色制定 行之有效的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诚信教育活动中,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三)各系(院)要认真总结诚信教育活动经验,找出活动中存在的不足,积极探索诚信教育的规律和有效途径,并于6月30日前将教育活动总结报送学生处。
附件: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诚信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全国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为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我庄严做出如下承诺:
一、学习诚信:态度端正,严谨求实。
学习刻苦,态度端正,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作弊,自觉抵制各种考场违纪行为;珍惜别人的智力成果,不抄袭别人的作业、论文;在评优和各种评定中不弄虚作假。
二、经济诚信:以信立人,履约践诺。
严格遵守执行学校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书费等费用;不谎报家庭经济情况,不恶意拖欠学杂费。如实填写申请资料,不弄虚作假骗取各类奖助学金,正当使用奖助学金。不恶意透支信用卡,自觉约束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符的消费行为;不偷窃、诈骗他人财物;不盗用他人手机、互联网等信息获取利益。
三、生活诚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遵守公寓和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干部尽职尽责;在交往中诚信待人,遵守诺言,言行一致;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讲话负责任,按照学校规定的渠道与方式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不夸大其辞,坚决抵制谣言蛊惑,故意制造混乱的行为;坚决抵制从事不正当生意,推销虚假商业信息和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不恶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打架、赌博、酗酒,不参与其他扰乱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名誉的行为。
四、助贷诚信:自强不息,严于律己。
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偿还助学贷款过程中做到真实、全面提供个人贷款基本信息,不欺诈隐瞒真实情况;不编造和利用虚假的证明材料申请助学贷款和各项资助;对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补贴等资助金不进行不当消费;不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
五、择业诚信:自尊自爱,修身明礼。
择业过程中,自荐书内容真实可靠;不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的成绩单、获奖证明和资格证书等,不编造虚假的在校任职记录与社会实践经历;通过正当的途径和行为择业就业,慎重签署劳动就业合同,严格履行就业合同或协议,不恶意违约。
我完全了解承诺书的内容,并自愿在承诺书上签字。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