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征兵工作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征兵工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确保圆满完成征兵任务。
三、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领带下,武装部负责具体工作。
四、征集对象为符合年龄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即:
男兵:截止当年12月31日,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
女兵:截止当年12月31日,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五、征集条件、体检、政审等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进行。
六、做好征兵前的宣传发动、政策解读等工作,指导学生网上报名工作。
七、做好符合征兵条件人员统计、直招士官摸底、征兵登记报名、入伍学生统计等各项数据的录入、存档工作。
八、做好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学籍保留等后续工作。
九、做好对入伍学生及家属的慰问工作、服务工作,保障学生安心服役。
十、廉洁征兵,按政策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唐山师范学院武装部
210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