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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
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学生禁烟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2021-05-13 15:01  

唐山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学生禁烟专项整治工作的

各院系:

为进一步落实文明城和文明校园创建中关于禁烟的相关要求,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排除因吸烟造成的安全隐患,推进无烟校园建设,特开展学生禁烟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教育。

1)各院系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多次的禁烟教育,给学生讲明我校校园内禁烟的管理规定,遵守学校管理规定是学生的义务,违反规定会受到惩处。

2)带领学生进一步学习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中学生不应在公寓楼内吸烟的规定;《唐山师范学院住宿管理制度》第四十二条,禁止在宿舍内打架斗殴、酗酒、吸烟、赌博、吸毒、打麻将规定;宿舍日常内务卫生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中减分项有“无烟头”的规定;《唐山师范学院教室管理规定》第八条,教室内保持整齐清洁,不准吸烟的规定。

2.明确惩处。

1)校园内学生吸烟每发现一次给予一次系级通报批评;拒不听从教师、值勤人员及学生干部的正当管理者给予一次系级通报批评。按照《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系级通报批评的给予校级通报批评;累计受到三次校级通报批评的给予警告处分。受到处分的学生,处分期限内取消其参加各种评优、评先、评奖和申请各种补助的资格;学生干部清退。

2)因吸烟受的批评和处分与综合素质测评和组织发展挂钩,综测具体按《唐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中德育素质减分标准中相关内容执行;系级通报批评及以上者直接取消当期推优入党和党员发展、转正资格。

3.全面督查。

1)各院系要组建由院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组成的专项检查队伍。有针对性建立好抽查、检查、评比、督促、曝光机制。宿舍长、班干部每天深入每间宿舍和教室检查;班主任、辅导员至少每周三次巡查;院系领导至少每周两次抽查。随时查处立即通报、处置。

2)宿舍管理中心人员,各楼楼管员和楼长每天对全楼整体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宿舍楼内有无吸烟现象、地面有无烟头,屋内有无烟盒和打火机、火柴。是否使用纸壳等易燃物品当垃圾篓盛放垃圾,垃圾是否清理及时。地面、床下是否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是否有易燃品。阳台是否整洁有序,无杂物,无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是否有使用违规电气,是否合规使用插排,是否人走所有插排拔掉插销,人走电断。)巡查过程中对吸烟者进行记录,违规电气、未拔插排、打火机、烟盒等标记好宿舍号带走。每天通报违纪学生和宿舍。

3)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派出学生督导组在校园内巡视,随时劝阻吸烟行为。

4)学生处加大检查和通报力度,不定期组织全校集中联查,每周对院系整体情况进行通报,并依实情给院系下达整改任务。通过促、做、查、改、建的方式,大力推进无烟校园建设。

 

 

 

 

 

                                                                                                                                学生处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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