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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维修管理科采购管理办法
2017-06-08 17:53  

为了贯彻落实学院学生处对宿舍维修管理改革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维修经费使用效益,规范维修材料的采购、入库、出库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 采购

(一)采购原则:在对材料市场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实行公开竞标、定点采购。对于易耗、大宗材料,如灯泡、灯管、水嘴、锁具等,每学期集中采购12次,其他零星使用的材料,尽可能做到按批次采购。严格执行采购“两权分开制”,即采购权和使用权分开;

(二) 采购程序:第一步,经办人必须填写“材料预购报告单”,经履行签字手续后,交宿舍维修管理科;第二步,宿舍管理中心负责人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审批后统一采购;第三步,对采购完的物品进行入库登记。

二、 入库经办人将所采购材料连同预购清单、采购发票交于仓库管理人员,仓管人员对照预购清单和采购发票按类进行数量清点,确定无误后在发票上签字,然后按品名、型号、单价等进行详细入帐。

三、 出库维修人员必须凭“领料单”到仓库领取材料,领料单上必须写明用途、材料名称及规格,每页填写一个规格、数量,以旧换新,负责人进行签字。

四、 相关要求

(一) 维修材料,指水、电、暖、门(橱)窗等设施维修所必须的材料,包括五金、电料、阀门、管件等,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超范围采购,如有发现,除令其自行报销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 要严格执行材料采购审批手续,凡不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而私自采购的,在发票上不予签字;

(三) 材料采购,正常情况下,至少有两位经办人参加,其中一位应是业务精通人员,经办人要做到货比三家,优中选优,严禁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

(四) 采购工作中,要严禁虚开发票,抬高价格吃回扣等损公肥私现象,如有发生,要严厉处罚;

(五) 材料采购要按日结算,下月3日前要履行完所有签字与报销手续;

(六) 仓管人员一定要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切实做到帐物相符,未经主管负责人允许,不得将材料占为己有或转借他人使用,否则,要进行严肃处理;

(七) 领料人员严格履行领取手续,不得虚领、冒领,更不能占为己用,否则,需进行经济处罚;

(八) 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注意把好采购、入库、出库、使用等各个关口,否则,要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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