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学生工作简报
2017
—9(总第145期)
党委学工部主办
2017
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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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诚信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系(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引导学生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树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诚信形象,结合《唐山师范学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现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月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引导学生树立诚信理念,养成“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诚信应考、诚信还贷、诚信立身”的良好习惯,做一名具有诚信美德的高素质大学生。
二、活动时间
5 月15—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一) 召开诚信考试教育活动。
1 、 举办大学生诚信教育班会。各系(院、部) 以班级为单位 组织开展“诚信与大学生成才” 、“诚信考试” 等方面的主题教育班会。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学生诚信教育的各项措施,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试违纪处分条例和考试相关纪律要求,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充分的复习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及毕业生大补考。
2 、积极发挥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各系(院、部)要做好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动员和教育工作,明确他们在复习迎考和诚信考试中的榜样示范作用,严格要求自己,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学生诚信考试,为树立优良考风做出表率作用。
3 、继续推进“免监考”主题实践活动。提倡有条件的班级或个人申请参加免监考,各系(院、部)依据《唐山师范学院免监考实施办法》积极动员,提前谋划,安排好免监考申报及教室安排工作,认真落实,切实提升免监考考试的影响力和育人效果。免监考申请6月25日前交学生处管理科。
(二) 举行与诚信签约活动。
各系(院)组织全体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每名同学签订学生诚信承诺书,在诚信签约活动中,各单位要使每一位学生明确诚信教育活动的目的与意义,激发学生践行诚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 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诚信还款集中宣传教育。
学校将发放《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一封信》,强化毕业年级贷款学生的诚信意识、还款意识和感恩意识。
(四)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
1 、引导毕业生饮水思源,感悟母校培育之恩。大力倡导文明离校之风,促使毕业生树立模范意识、榜样意识;提倡毕业生做到“六不”:不酗酒、不打架、不起哄、不乱掷杂物、不损坏公物、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坚决杜绝毕业生离校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确保毕业生离校 “安全、文明、有序、和谐”。
2 、引导毕业生转变角色,走向社会。组织形式多种的教育活动,使全体毕业生清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懂得诚信做人,认识到诚信在个人发展中的重要性,自觉地增强诚信意识,提高个人品德修养,努力使毕业生在走向社会之前牢固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
三、工作要求
(一)各系(院、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和大学生诚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广泛宣传,营造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和“人人知诚信,处处讲诚信”的良好氛围。特别是要做好毕业生的教育引导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稳定。
(二)各系(院、部)要根据学校的活动安排,结合各单位特色制定 行之有效的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到诚信教育活动中,引导学生加强自身修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三)各系(院 、部 )要认真总结诚信教育活动经验,找出活动中存在的不足,积极探索诚信教育的规律和有效途径,并于6月23前将教育活动总结报送学生处。
附件一: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二:致2017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诚信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结合全国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为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我庄严做出如下承诺:
一、学习诚信:态度端正,严谨求实。
学习刻苦,态度端正,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作弊,自觉抵制各种考场违纪行为;珍惜别人的智力成果,不抄袭别人的作业、论文;在评优和各种评定中不弄虚作假。
二、经济诚信:以信立人,履约践诺。
严格遵守执行学校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书费等费用;不谎报家庭经济情况,不恶意拖欠学杂费。如实填写申请资料,不弄虚作假骗取各类奖助学金,正当使用奖助学金不恶意透支信用卡、电话卡等贷记卡。自觉约束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符的消费行为;;不偷窃、诈骗他人财物;不盗用他人手机、互联网等信息获取利益。
三、生活诚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遵守公寓和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干部尽职尽责;在交往中诚信待人,遵守诺言,言行一致;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讲话负责任,按照学校规定的渠道与方式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不夸大其辞,坚决抵制谣言蛊惑,故意制造混乱的行为;坚决抵制从事不正当生意,推销虚假商业信息和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不恶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打架、赌博,不参与其他扰乱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名誉的行为。
四、助贷诚信:自强不息,严于律己。
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到偿还助学贷款过程中做到真实、全面提供个人贷款基本信息,不欺诈隐瞒真实情况;不编造和利用虚假的证明材料申请助学贷款和各项资助;对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补贴等资助金不进行不当消费;不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
五、择业诚信:自尊自爱,修身明礼。
择业过程中,自荐书内容真实可靠;不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的成绩单、获奖证明和资格证书等,不编造虚假的在校任职记录与社会实践经历;通过正当的途径和行为择业就业,慎重签署劳动就业合同,严格履行就业合同或协议,不恶意违约。
我完全了解承诺书的内容,并自愿在承诺书上签字。
承诺人:
致2017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2017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你们好!
首先,祝贺你们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顺利完成学业,相信你一定还记得,在你经济拮据、面对高额学费手足无措的时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给了你最有力的扶助,使你可以和其他同学一样无后顾之忧地学习和生活,最终得以顺利完成学业,走向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大学生以德立身要讲诚信,国家无担保助学贷款将成为部分贫困贷款学生跨入社会的第一份信用记录卡,这份记录卡是人格信誉的检验证。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夯实自己的信用基础,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惜自己的信誉。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遵守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珍惜自己的信用。
在校期间,你所申请的贷款利息已由国家和学校支付,现在同学们即将毕业,学校特别提醒同学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借款学生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2. 进行毕业还款:
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生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 违约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会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希望同学们携起手来,用爱心接力,用信誉传承,认真书写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用实际行动感谢母校、银行和国家对大家的充分信任与无私关爱。请牢记:“诚信是美德,诚信还款,从我做起,铸造诚信品格,成就未来发展!”
最后,祝各位毕业生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唐山师范学院
2017.5.10